基督所獻的祭

希伯來十:1-18

  感謝上帝的恩典,在主裡歡迎大家同心敬拜,我們教會多年來在一年的第一主日與下半年的第一主日,都安排聖禮典恭守聖餐,就是要效法主耶穌為我們獻祭的精神,來完成上帝給我們的使命,在六月中我們多次提到要實踐愛的誡命,完成大使命,使教會進步發展,上個禮拜我們分享信心的真諦,讓我們效法信心的前輩,如何在生命中活出信心的見證,一個信心的人,他的生命是謙卑與順服的,一個信心的人,他是耐心等候的,一個信心的人是完全奉獻的,可見主耶穌已經為我們留下了典範,照保羅所說的:「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可稱耶穌說為主,榮耀歸與父上帝。」腓立比二:5-11。

  今天許多基督徒不知道主耶穌為我們死,已經洗淨了我們人的罪惡,擔當了人類的苦痛,我們藉著主耶穌的寶血成了新造的人,仍然活在罪惡與憂傷之中,我們要活出蒙恩的自由與喜樂的生命來榮耀神,今天我們藉著希伯來書讓我們更明白主耶穌為我們獻祭的意義和價值。

  一、主耶穌所獻的祭一次完成了|v10「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在舊的聖經中有獻祭的條例,每年要一次藉著牛犢和山羊的血,得以潔淨,但現在基督耶穌自己已經來到,做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的,也不是屬於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由於人類的軟弱,三番四次的犯罪,誤以為必須一次又一次的獻祭,才能洗淨一切罪惡,就好像許多基督徒誤以為每個禮拜都要受洗,甚至認為要全身浸到水,全身的罪污才能洗淨,其實主耶穌一次的獻祭已經完成了,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他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同時,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從此不必藉著祭司為我們獻祭了。基督徒應該確信上帝為我們開了這又真又活的道路。只要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二、主耶穌所獻的祭是無比的也是無價的|在舊約聖經中,祭司為百姓獻祭有二種意義,一是為贖罪,一是為討神的喜悅,當百姓遵行上帝的命令,又能以牛犢和公羊的血贖罪,這是尊主為大的象徵,必得神的喜悅與祝福,但是若百姓不遵行上帝的命令,僅以獻祭想得神的喜悅,神的話卻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記上十五:22。又說:「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上帝面前脆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上所生的嗎?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六:6|8。主耶穌為我們所獻的是無可取代的,是無價的,沒有人可以行為以金錢來取代,人因信主耶穌就可到上帝的寶座前蒙恩得福。

  三、主耶穌所獻的祭是大有功效的|v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舊約時代的獻祭,一次贖罪一次,但是主耶穌為我們所獻的祭,一次完成且永久有效,不因行為得救,乃是因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他是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10|12。主耶穌道成肉身,正為此而來,主耶穌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三:16|17。

  親愛的兄姐,在下半年為了得著豐盛的生命,蒙恩得福,除了信心之外就是靠著基督的寶血,罪得赦免,同時我們不只為了自己更要叫萬民因你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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