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活出神的愛
作者: 張金城牧師 日期: 2012-04-08 18:42
馬太廿七:15-26
今天是棕樹主日,這禮拜將進入耶穌的受難與復活,也是基督教最重要的信仰核心(林前十五:14;17)。因著耶穌的死和復活,帶給我們得救的盼望,使我們在基督裡成為新創造的人,有新的活命和盼望。今天我將從耶穌被交付給彼拉多審判的經文,和大家分享我的領受。
一、功利主義者彼拉多
倫理學上有個很基本卻也很重要的問題:為什麼我要做一個有道德的人?「高斯爾的悖論」(Gauthier's Paradox)以下列論證討論為何人們必須接受道德規則:
a.如應做道德上善的事,則此事情是合理的行為
b.如果是合理的行為,則應(至少)對我是有利益的
c.但有許多道德規則要求的行為並無對我有直接的利益
d.結論:道德規則不是合理的行為。
順著上述推論,我們會問:為何我必須接受道德規則?很多時候,我們會從「對我有利」的角度來考量,這個觀點,叫做「倫理學的目的論/結果論」:主張應做任何可以最大化良好結果的事情。倫理學上有很多不同的觀點,例如義務論、德行論...等,我們常以「目的論」來決定是否要作某件事,例如:利己主義、功力主義、享樂主義、多元主義等,都是屬於「目的論」。
當耶穌被送交彼拉多審判時,彼拉多明知這是一樁冤獄,他的妻子也前來苦勸,但彼拉多仍從利己的功利主義者角度算計:一個人受冤屈vs.得罪一群猶太人,兩者相較,以得罪一群人的結果比較不利(可能會掀起另一場暴動,致影響他的升遷前途),因而決定討好群眾,並用「洗手」來推卸責任:千錯萬錯,總之不是我的錯,都是你們逼我這麼做。
彼拉多只顧自己的業績,不關心公義,沒有為人民申冤,他不是好的父母官,是政客。我們似乎也能在這個時代,看到許多類似彼拉多的「政客」:我不想拆你們的房屋,我也很痛苦,都是法令逼我這麼做的...。我們似乎常常「明知故犯」,面對兩難情況時,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選擇罔顧公義、違背良心的決定,再把所有犯錯的藉口都推到別人身上。彼拉多的行為讓我們看到人性扭曲的一面,實際上,這是人性的考驗,是人對罪惡的無知和傲慢,也是人性軟弱、黑暗的面向。
二、耶穌基督的替贖之愛
另一邊,我們看到耶穌對苦難的回應。第二以賽亞僕人之歌(五二:13│15,五三:4,五三:7)是耶穌當時最好的寫照。耶穌其實可以反駁這一切控訴,祂是神,也可以行神蹟不承受這一切苦難。然而,耶穌沒有這麼做,祂沒有用功利的心思去計算如何行,反倒為了眾人的罪,沈重安靜的背負和忍耐。
相信我們或多或少都能體會到替贖之愛:手足之間的疼惜之愛、為家人朋友還債務、上司替你頂罪...。當我們接受這些恩惠,我們之後的行為是繼續作惡、犯錯,找人頂替?或我們能從過失當中反悔,不再犯同樣的過錯?
基督教信仰最特別的價值意義之一,在於耶穌以犧牲的替贖之愛,成就上帝的拯救計畫。耶穌的犧牲直接挑戰人性中最為困難的部分,這是超越一切出自利益、交換、目的、私欲等有條件性的犧牲。祂以「捨己」打破人我之間的藩籬,以犧牲的替贖之愛,走出人們偏狹的自我中心世界,接納一切人的不完全,肯定每個存有個體的主體價值。如此的愛,蘊含非常深遠的價值與力量。在耶穌愛的力量裡,能夠安慰、赦免人們所有的軟弱及過失,更能照亮人的價值本質,使人揚棄自我否定,在愛裡重新獲得自我價值的肯定與提升。因此,耶穌說,「我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為要再得到生命。」(約10:17)
從耶穌的替贖之愛中,能看到耶穌不從功利的計算方式來作行為決定,而是出於對上帝旨意的忠心回應,與對普世人類的救贖之愛。倫理學反省何種行為才是有價值?在耶穌的榜樣中,充分流露完備的愛,如此的行為,是具有整全的價值和意義。
三、恁當行這樣來紀念我
最近,南神前總務長王輝彰牧師驟逝的消息,使我有很深的感觸。我們的生命實在難以預料,無人能知曉明天將如何。有個「降落傘笑話」,可以提醒我們反省目前的生命處境:
有一架飛機中途失靈,機長告訴機上乘客:「你們有五個人,但只有四個降落傘,你們看著辦!」說著,自己跳傘而下。五位乘客中,有一位說:我是將軍,要領軍作戰,我先跳下去了!第二個說:我是大企業家,很多人靠我吃穿,我也先下去了;第三個說:我是大學校長,要栽培國家未來的棟樑,我先下去了!剩下兩個,一個是牧師,一個是流浪漢,牧師正有意把降落傘讓給這位流浪漢時,流浪漢說:「牧師,你不用擔心,這裡還有兩個降落傘。因為將軍抓的不是跳傘,而是我的背包。他抓錯了!」
美國艾森豪總統曾說:「緊急的事常常是不重要的,重要的事很少是緊急的。」我們的生命很多時候被緊急的事佔去,不斷地忙,追著進度跑,但從信仰的永恆價值來看,我們的人生是否可能抓錯了什麼,導致我們一頭「栽」進去?我們是否曾對人生所「把握」的事仔細檢視過?
在最後的晚餐中,耶穌對學生說兩次「恁當行這樣來紀念我」,這是耶穌的吩咐,也是耶穌的「遺囑」。期待在受難週裡,我們真正安靜自己的心,用心思考「恁當行這樣來紀念我」的意思。耶穌用重價替贖我們的罪,我該用什麼來報答祂?我該如何經營自己的人生,作什麼樣的決定、行為,才是有價值意義、並能獲得上帝永生福份的祝福?存在主義者說,「人生是一連串的抉擇所組成」。在這些抉擇中,有沒有抉擇是憑著上帝的意思來作的決定?求神幫助我們再次定睛在耶穌身上,賜下智慧,使我們知道去作那些有價值的事,不是出於功利的態度,乃是出於愛及對信仰的堅持。面對利益和公義、誘惑和妥協的兩難狀況時,能學習耶穌的模範,順服上帝的旨意,勇敢作決定,好好活出我們這重價贖回的寶貴生命,在地上齊心建造上帝國。
今天是棕樹主日,這禮拜將進入耶穌的受難與復活,也是基督教最重要的信仰核心(林前十五:14;17)。因著耶穌的死和復活,帶給我們得救的盼望,使我們在基督裡成為新創造的人,有新的活命和盼望。今天我將從耶穌被交付給彼拉多審判的經文,和大家分享我的領受。
一、功利主義者彼拉多
倫理學上有個很基本卻也很重要的問題:為什麼我要做一個有道德的人?「高斯爾的悖論」(Gauthier's Paradox)以下列論證討論為何人們必須接受道德規則:
a.如應做道德上善的事,則此事情是合理的行為
b.如果是合理的行為,則應(至少)對我是有利益的
c.但有許多道德規則要求的行為並無對我有直接的利益
d.結論:道德規則不是合理的行為。
順著上述推論,我們會問:為何我必須接受道德規則?很多時候,我們會從「對我有利」的角度來考量,這個觀點,叫做「倫理學的目的論/結果論」:主張應做任何可以最大化良好結果的事情。倫理學上有很多不同的觀點,例如義務論、德行論...等,我們常以「目的論」來決定是否要作某件事,例如:利己主義、功力主義、享樂主義、多元主義等,都是屬於「目的論」。
當耶穌被送交彼拉多審判時,彼拉多明知這是一樁冤獄,他的妻子也前來苦勸,但彼拉多仍從利己的功利主義者角度算計:一個人受冤屈vs.得罪一群猶太人,兩者相較,以得罪一群人的結果比較不利(可能會掀起另一場暴動,致影響他的升遷前途),因而決定討好群眾,並用「洗手」來推卸責任:千錯萬錯,總之不是我的錯,都是你們逼我這麼做。
彼拉多只顧自己的業績,不關心公義,沒有為人民申冤,他不是好的父母官,是政客。我們似乎也能在這個時代,看到許多類似彼拉多的「政客」:我不想拆你們的房屋,我也很痛苦,都是法令逼我這麼做的...。我們似乎常常「明知故犯」,面對兩難情況時,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選擇罔顧公義、違背良心的決定,再把所有犯錯的藉口都推到別人身上。彼拉多的行為讓我們看到人性扭曲的一面,實際上,這是人性的考驗,是人對罪惡的無知和傲慢,也是人性軟弱、黑暗的面向。
二、耶穌基督的替贖之愛
另一邊,我們看到耶穌對苦難的回應。第二以賽亞僕人之歌(五二:13│15,五三:4,五三:7)是耶穌當時最好的寫照。耶穌其實可以反駁這一切控訴,祂是神,也可以行神蹟不承受這一切苦難。然而,耶穌沒有這麼做,祂沒有用功利的心思去計算如何行,反倒為了眾人的罪,沈重安靜的背負和忍耐。
相信我們或多或少都能體會到替贖之愛:手足之間的疼惜之愛、為家人朋友還債務、上司替你頂罪...。當我們接受這些恩惠,我們之後的行為是繼續作惡、犯錯,找人頂替?或我們能從過失當中反悔,不再犯同樣的過錯?
基督教信仰最特別的價值意義之一,在於耶穌以犧牲的替贖之愛,成就上帝的拯救計畫。耶穌的犧牲直接挑戰人性中最為困難的部分,這是超越一切出自利益、交換、目的、私欲等有條件性的犧牲。祂以「捨己」打破人我之間的藩籬,以犧牲的替贖之愛,走出人們偏狹的自我中心世界,接納一切人的不完全,肯定每個存有個體的主體價值。如此的愛,蘊含非常深遠的價值與力量。在耶穌愛的力量裡,能夠安慰、赦免人們所有的軟弱及過失,更能照亮人的價值本質,使人揚棄自我否定,在愛裡重新獲得自我價值的肯定與提升。因此,耶穌說,「我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為要再得到生命。」(約10:17)
從耶穌的替贖之愛中,能看到耶穌不從功利的計算方式來作行為決定,而是出於對上帝旨意的忠心回應,與對普世人類的救贖之愛。倫理學反省何種行為才是有價值?在耶穌的榜樣中,充分流露完備的愛,如此的行為,是具有整全的價值和意義。
三、恁當行這樣來紀念我
最近,南神前總務長王輝彰牧師驟逝的消息,使我有很深的感觸。我們的生命實在難以預料,無人能知曉明天將如何。有個「降落傘笑話」,可以提醒我們反省目前的生命處境:
有一架飛機中途失靈,機長告訴機上乘客:「你們有五個人,但只有四個降落傘,你們看著辦!」說著,自己跳傘而下。五位乘客中,有一位說:我是將軍,要領軍作戰,我先跳下去了!第二個說:我是大企業家,很多人靠我吃穿,我也先下去了;第三個說:我是大學校長,要栽培國家未來的棟樑,我先下去了!剩下兩個,一個是牧師,一個是流浪漢,牧師正有意把降落傘讓給這位流浪漢時,流浪漢說:「牧師,你不用擔心,這裡還有兩個降落傘。因為將軍抓的不是跳傘,而是我的背包。他抓錯了!」
美國艾森豪總統曾說:「緊急的事常常是不重要的,重要的事很少是緊急的。」我們的生命很多時候被緊急的事佔去,不斷地忙,追著進度跑,但從信仰的永恆價值來看,我們的人生是否可能抓錯了什麼,導致我們一頭「栽」進去?我們是否曾對人生所「把握」的事仔細檢視過?
在最後的晚餐中,耶穌對學生說兩次「恁當行這樣來紀念我」,這是耶穌的吩咐,也是耶穌的「遺囑」。期待在受難週裡,我們真正安靜自己的心,用心思考「恁當行這樣來紀念我」的意思。耶穌用重價替贖我們的罪,我該用什麼來報答祂?我該如何經營自己的人生,作什麼樣的決定、行為,才是有價值意義、並能獲得上帝永生福份的祝福?存在主義者說,「人生是一連串的抉擇所組成」。在這些抉擇中,有沒有抉擇是憑著上帝的意思來作的決定?求神幫助我們再次定睛在耶穌身上,賜下智慧,使我們知道去作那些有價值的事,不是出於功利的態度,乃是出於愛及對信仰的堅持。面對利益和公義、誘惑和妥協的兩難狀況時,能學習耶穌的模範,順服上帝的旨意,勇敢作決定,好好活出我們這重價贖回的寶貴生命,在地上齊心建造上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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